师生服务大厅

服务事项

The service items

公派出国回校手续
主管部门:人事处 | 联系方式:84896762、52118063 | 事项编号:17
服务事项说明:
事项名称
公派出国回校手续
业务描述
留学人员应在在规定期限内回国(回国日期以入境时间为准),一般指留学期限结束之日前后15日(含)内
服务类别

承诺件(3天内)

服务对象

全体教职工

办事依据

校人字〔2010〕4号

申请材料

①回国报到手续单;②留学回国总结;③留学回国人员证明(电子版);④盖有中国边防出境和入境章页的护照页(电子版)

目前办理模式

大厅办理(4号窗口)

能否实现线上

能实现

流程图
  • 咨询电话:025-52118720
  • 监督电话:025-52118720